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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三國

無奈三國

問天 著

  •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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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01-26上架
  • 4094769

    已完結(ji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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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口賦

無奈三國 問天 412 2005-01-26 11:10:00

    漢代的口賦、算賦,對人征收,屬于人頭稅性質(zhì)。按人頭征稅,最先開始于秦代。據(jù)史載:秦代曾使稅吏挨家挨戶按人頭數(shù)收稅,用一種竹制的箕收斂,充作軍費,至于是否有男女老少之別,收多收少之差,史無記載

  漢代的口賦又叫口錢,征收對象是七歲至十四歲的少年兒童。漢代規(guī)定,凡適齡的少年兒童,不論男女,每人每年要交納口賦錢二十,充作皇室收入。漢武帝時,隨著軍費開支的增加,為了彌補國家財政的不足,加重口賦的征收,納稅年齡提前到三歲即要負擔(dān)口賦,征課額也增為二十三錢,增加的三錢作為車馬兵器之用,即作為軍費開支。由于口賦的加重,人民難以負擔(dān),致使有些民戶生子輒殺,制造了很多慘劇。但這種嚴重的社會現(xiàn)象,卻未引起統(tǒng)治者的重視,一直維持到漢元帝元年(公元前48年),由于貢禹的建議,才又恢復(fù)到七歲起征。但口錢數(shù)額并未減少,每人每年仍征二十三錢。

  對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也要征收口賦。如東漢時,對武陵蠻夷地區(qū)的兒童,每口收 布二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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