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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

第3章 法人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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