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年-1062年)是北宋時期的一位名臣,他出生于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的一個官宦家庭。包拯年輕時勤奮好學,17歲考中秀才,后來又成為進士。他在官場上歷任知縣、通判、知府等職務,最終晉升為刑部尚書,負責審判重大刑事案件。包拯主張以法治國,嚴格執(zhí)法,崇尚公正。他在審理案件時,從不徇私枉法,即使面對權(quán)貴和親友,也嚴格依法辦事。包拯堅決打擊貪污腐敗,深受百姓愛戴。他的名言“刀山火海,義無反顧”至今被傳頌。包拯在私生活中也是一位高尚的君子,性格剛毅,為人正直,不畏強權(quán),關心民生。他的品質(zhì)和行為贏得了眾多尊敬,成為了當時社會的道德楷模。包拯的事跡在民間廣泛流傳,后來演繹成了許多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