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九七章 偷不走的人生
法律是公正的,它不會因為血緣關(guān)系喪失效力,無論馮珍珍和父母馮傳和、岳素菊如何上躥下跳,馮珍珍還是被法院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判處緩刑之后,馮珍珍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服從監(jiān)督,還要定期到考察機(jī)關(guān)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同時法院判決書是面相全社會公開的,馮珍珍不但留下了案底,旁人很容易就能查出她因誹謗自己親姐姐被判刑之事。
被判緩刑之后,馮珍珍不再像...
藍(lán)橋玉
今天平安夜,干脆來個可愛的特別番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