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選擇,沒有退路的時候不必要做太多的遲疑和較量。
因為想要,且沒有其他選擇,不必多說多問,直給。
每個商品都有它自身的價值成本,購買它可以接受它的價格是對半的利潤,超出它本身成本的兩倍時它必須是個品牌級別的。
作為一個普通牌子,再有質量,也不能和品牌一樣的價格,除非先把它的名頭打響。
買東西聽別人推銷說“這個更好”,這時你就要分辨:它是真的更好,還是更貴,一不小心就是給智商買單。
買你需要的,買你合適的,而不是買它劃算,買它便宜。
甚至你都可以買它圖“新鮮”,因為得到它時已經給你產生了情緒價值。
但就是不要買“貪”。
買賣雙方誰都不能提:隨便。
這是將你的主動權交給他人。
買方的隨便,對于賣方來說,你不喊停,要不要把你掏空全憑我良心。
多數(shù)時候一個“合格”的商人秉持的是無奸不商。
我還是鼓勵商人不要賺取正常買賣之外的良心錢,錢是賺不完的。
Tip:某一階段頻繁被動的支出,突然各種想吃想買,屬于破財階段,主動把錢去消費在日常消耗品等實用的物品,或者做慈善,給父母。不要放任它自流,只會浪費金錢。把它應了,不要藏著掖著,是在提醒你它需要流動,有進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