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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政者王莽

第十三章 王莽改制,經濟變革(二)

篡政者王莽 淡霧沉錦 3975 2022-09-29 20:18:53

  直到地皇三年(公元22年),即王莽垮臺的前一年,為了緩解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他才勉強下詔廢除此項法令,到這時,王莽才承認這又是一項失敗的政策。在王莽頒布的所有改革政策中,五均六管是實行時間最長的,之所以頒布這么長,一是這些政策在實行過程中遇到的什么阻力,很順其自然;二是因為五均六管政策為王莽的政權提供了大量的財稅收入,是其政權的基礎。

  (一)貨幣改革,市場混亂

  在王莽眾多的經濟改革措施中,六管之一的貨幣改革是最混亂、最離譜,最坑人的一種。從居攝二年(公元7年)他宣布進行第一次貨幣改革起,到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滅亡,十六年間,他四次下令改幣,五次下詔重申貨幣改革的命令和禁止民間私鑄貨幣的嚴酷刑法。而每一次改革,差不多都是以小易大,以輕易重,運用政治權力強行推行新貨幣,對廣大民眾進行最直接、最野蠻的無情掠奪,一下激起白衣之怒,四處起義。

  他的第一次改革在居攝二年,當時王莽尚處于輔政時期。他于通行的五銖錢之外,下令增加三種新貨幣:大泉重二十銖,每枚幣值五十;契刀每枚值五百;錯刀每枚值五千。王莽找的理由便是“周錢有子母相權”。當時漢施行單一的五銖錢,不便于市場流通,商品交易。在商品經濟相對發(fā)達的西漢社會中,使用面值較低的單一貨幣,在支付、攜帶、儲存等方面,有儲的不便,適當地增加高值貨幣,無疑是符合市場需要的,利于商品經濟發(fā)展。但王莽對于如何處理新舊貨幣之間的對換比值關系和保持貨幣穩(wěn)定性的考慮不夠的。例如大泉一枚,重二十銖,含銅量僅比五銖錢重一倍多,而幣面價值卻為五銖錢的五十倍。這就出現“民多盜鑄”的現象,出現假幣,私幣,從而給貨幣改革帶來混亂。

  王莽為了防止民間盜鑄價值更大的錯刀,于是下令“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并命令持有黃金者,“輸御府受值”,但又“卒不予值”。這使王莽在第一次貨幣改革上便失信于民,古代十分重視個人信譽,以這樣的方式開頭,也那怪之后改革會失敗。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發(fā)起了第二次貨幣改革的詔令。這時王莽已經代漢自立,為了消除一切與舊朝(漢朝)有關的物品和減弱舊朝影響力,不僅因剛卯佩玉與“劉”字有關而被廢黜,而且因五銖錢、契刀、錯刀這三種貨幣是在舊朝實行的故而也被廢止。為了符合“子母相權”之義,王莽在廢除五銖錢、錯刀、契刀等貨幣之后,增發(fā)了徑六分,重一銖的“小泉值一”,與前次發(fā)行的“大泉五十”為二品,一起通行。

  長期以來,民間早已習慣用“重如其文”的五銖錢,認為大泉和小泉很不合理。因此,五銖錢私下仍被人們繼續(xù)使用,民間甚至還出現“大泉當罷”的謠言。王莽深感恐懼如任這一現象繼續(xù)發(fā)展下去,必將破壞新幣的信用,不利于新幣發(fā)行,于是嚴令:“諸挾五銖錢,言大泉當罷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蓖趺娭仆菩写?、小泉的結果。就是曾一度出現了“農商失業(yè),食貨俱廢,民涕泣于市導”的混亂局面。為了防止民間盜鑄,再一次下令禁止民間采銅燒炭。同年底,王莽派建議大丈到各郡國督鑄新貨幣,加快舊幣的兌換,增加新幣的供應量,以新換舊,保證新幣在民間正常流通。

  第三次貨幣改革在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這也是王莽推行貨幣改革的一次最大膽的嘗試,也是最慘烈的一次。王莽盲目地增加貨幣種量,繼續(xù)擴大貨幣發(fā)行量。他把當時的貨幣分成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其實就是用五種不同的材料鑄就的貨幣:金、銀、銅、龜、貝。六名即六種貨幣種類:金貨、銀貨、龜貨、貝貨、布貨、泉貨。二十八品即標有不同幣值的二十八種貨幣,其中包括黃金一品:黃金;銀貨二品:朱提銀、它銀;龜寶四品:元龜、公龜、侯龜、子龜;貝貨五品:大貝、壯貝、么貝、小貝、貝;布貨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泉貨六品:大泉、壯泉、中泉、幼泉、幺泉、小泉。

  這是一次純屬是王莽他的主觀臆斷下進行的貨幣改革,不但沒有達到“用便而民樂”的目的,反而造成“百姓憒亂,其貨不行”的嚴重后果。王莽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上后宣布停止龜、貝、布等幣類的流通。只流通專行一值的小泉與值五十的大泉這兩種貨幣。

  第四次貨幣改革在天鳳元年(公元14年)。王莽經過這么多次貨幣改革,雖然都失敗了,但好逮也總結出了一些經驗教訓和心得,于是重裝旗鼓,再次下定決心再進行一次貨幣改革,一改之前的頹勢。這次廢除了大、小泉,發(fā)行的貨幣僅有重五銖、值一的貨泉和重二十五銖、值二十五的貨布兩種。這兩種貨幣在制作規(guī)程上要求十分嚴格,貨幣質量也有明顯的提高。與此同時,他又貶低大泉與新“貨泉”同值,宣布推遲六年廢除。

  由于“貨布”制作工藝較精,仿造不易,故盜鑄現象減少?!柏浫痹谥亓俊⑿沃?、幣值等方面都與漢五銖錢相當,這實際上等于恢復了五銖錢制。經過這次改革,王莽幣制趨于簡化和穩(wěn)定。王莽的幣制改革,前三次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失敗的,而第四次則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

  王莽多次改革貨幣,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西漢晚期,五銖錢已遭到嚴重的破壞,幣制相當混亂,需要破而后立,建立新的貨幣體制。昭帝以后,官鑄貨幣的供應量在減少,而民間私鑄開始興起,私鑄之風又起。漢末至出現了劣幣小五銖以次充好。元帝以后,盜鑄更猖狂,貨幣質量也逐漸低劣。為了改變貨幣上的混亂現象,所以他決心貨幣改革,使貨幣流通正常。

  第二,貨幣低劣與“民多盜鑄”的結果,必然導致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使社會動蕩。為了穩(wěn)定幣值,抑制物價上漲,是王莽進行貨幣改革的另一重要原因。

  其實從以上的記載我們就可以明確的得知一個答案,那就是新朝滅亡的不冤枉。試想下一個王朝在僅僅只是7年的時間,就接連換了3種貨幣,而且每次進行改革的時候都要把前一種貨幣全部廢除掉,而在這之中使用最長的貨幣也就只是4年的時間。其實就是說當王莽每換一次貨幣的時候,百姓之前所做努力都白白浪費了,因為之前的貨幣已經不能用了,而在當時雖然新朝允許百姓拿舊幣去兌換新幣,但兌換的比例明顯就是不成正比的,這樣就等于說每次王莽的貨幣改革進行一次,百姓的財產就會打一個對半折,使百姓越來越窮。

  正如《漢書.卷九十九中》載“是時,百姓便安漢五銖錢,以莽錢大小兩行難知,又數變改不信,皆私以五銖錢市買。訛言大錢當罷,莫肯挾。莽患之。復下書:“諸挾五銖錢,言大錢當罷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庇谑寝r商失業(yè),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于市道。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p>  而以上就是當時王莽進行貨幣改制后,整個天下的反應。“農商失業(yè),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于市道”,可以說每當王莽實施一次貨幣改革,全國的物價都會飛漲(起到反作用了,經濟變得越來越糟糕,因此許多百姓為此破產,更甚者連那些王公貴族都不例外。想想看就是如此新朝焉能不敗呢?焉能不亡呢?

  正如《中國貨幣史》所說“中國歷代幣制的失敗,多有別的原因,而不是貨幣本身的缺點,只有王莽的寶貨制的失敗完全是制度的失敗”,是的,在當時王莽幾乎隔幾年就會對全國的貨幣進行大改革,7年,王莽在漢代五銖錢的基礎上,加鑄契刀、錯刀、大錢。9年,因“劉”帶有金和刀就將除大錢外的貨幣全部廢除,并鑄小錢與大錢通用。10年又另造錢貨、黃金、銀貨、龜、貝貨、布貨等二十八種貨幣來供全國使用。但是在11年又因為百姓的抵制,就又將這些貨幣全部廢除,只留小錢與大錢,并重新使用五銖錢。但是在14年,又因為某種情況,王莽又將之前所有貨幣全部廢除,重新又創(chuàng)造了貨幣、貨泉兩種貨幣。也就是在王莽這樣反復的貨幣改革下,新朝的經濟變得越來越混亂,百姓的生活也變的越來越苦。可以說在當時整個國家所發(fā)行的貨幣幾乎都沒有信譽度可言,百姓根本就不敢拿著貨幣來進行交易,但是在朝廷的威逼下,百姓卻又不得不收下這些貨幣??墒峭趺s又是一個能折騰的主,時不時就廢掉這個舊幣,又創(chuàng)造出另外一個新幣,就這樣整個國家?guī)缀跤腥种陌傩毡煌趺У呢泿鸥母锝o折騰成破產,亦或瀕臨破產。想想看一旦百姓或破產,或瀕臨破產,他們能活的下去嗎?而一旦活不去擺在百姓面前的就只有“造反”這一條路了,而就是如此最終新朝亡在了綠林軍的手中。

  (二)稅制改易,唯利是圖

  西漢時代,文、景兩代都是輕徭薄賦,三十稅一,有時還賣爵,減除平民的租稅。武帝時代,“外事四夷,內興功利”,費用增加,國庫空虛,以鹽鐵官營賺錢來補充財政。武帝末年,重視農業(yè)生產,在生產的運用先進的農業(yè)技術,使農業(yè)生產得到恢復和進一步發(fā)展。

  王莽篡漢以后,為了改革制度,說漢時三十稅一就是“什稅五”。而貧農民在租種別人的田地,除交稅給國家之外,還要將大部分收獲交給雇主做田租。王莽為了說明漢制不善,證明自己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四處貶低漢制,把漢制中特殊情況當做普遍情況,把漢制嚴重貶低和否定。

  所以王莽要稅制改易,但這又被王莽當成盤剝百姓的重要手段之一。據《食貨志》所載,王莽“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當此之時,棄田荒宅也須課以重稅?!妒池浿尽妨磔d“諸取眾物、鳥、獸、魚、鱉、百蟲于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纴、紡績、補縫,工匠、醫(yī)、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里區(qū)謁舍,皆各自占所為于其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采取,而作縣官一歲1”,照此規(guī)定,手工業(yè)經濟的各種門類也都需要納稅。

  十一稅一,比三十稅一提高了近兩倍。稅收的面也擴大了,漢代“不殖’“不毛”都不征稅,王莽卻要收“三夫之稅”。稅額增加,是王莽稅制的主要特點。人民“力作所得,不足以給貢稅”,只好“起為盜賊”,有點官逼民友反的意思。王莽對漢制的否定,其實言過其實,而自己的改革卻不盡如人意,還不如漢制的有效。如果說官制田制的改易還是在復興幌子下推進,那么五均六筦和賦稅改制幾乎已將這最后的遮羞布揚棄殆盡。財政制度的改易充分暴露了王莽改制唯利是圖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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