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并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余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杖一百?!?p> 按照明朝這條法律,官府是允許民間借貸,只是規(guī)定了利息,也就是每月取利不得超過三分,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官府允許的借款利率是月息3%,年化利息就是36%。
另外還有一條補充規(guī)定,那就是借貸發(fā)生,無論多長時間,都不能超過一本一利,也就是利息不能超...
《大明律》:“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并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余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杖一百?!?p> 按照明朝這條法律,官府是允許民間借貸,只是規(guī)定了利息,也就是每月取利不得超過三分,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官府允許的借款利率是月息3%,年化利息就是36%。
另外還有一條補充規(guī)定,那就是借貸發(fā)生,無論多長時間,都不能超過一本一利,也就是利息不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