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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茨:我真不是三代黑魔王

第十八章 奪魂咒

  后來本森從一個熟人那里打聽到壯漢的信息。

  他沒有名字,認識他的人都叫他“野狗”。

  野狗無父無母,人們第一次發(fā)現(xiàn)他的時候是在翻倒巷的一個垃圾桶里。

  他似乎是有著天生的智力障礙,因此被父母拋棄。

  發(fā)現(xiàn)他的那名老巫婆將他撿回家,把他當作了“試藥人”。

  所謂試藥人,就是為實驗魔藥功效的人。

  而實驗魔藥的正規(guī)流程,首先,你需要去魔法部報備,經(jīng)專家評估無害后,才能拿出去銷售,賣給其他人。

  如果專家評估的是有害或者限制級,后續(xù)實驗就會在魔法部監(jiān)視下進行,私下給人使用是要進阿茲卡班的——本森的一個獄友就是這么進去的。

  不過翻倒巷顯然沒這么多規(guī)矩。

  老巫婆養(yǎng)了野狗五年,在一次實驗延長壽命的魔藥的時候,或許是多年來的試藥經(jīng)歷給了他強大的抗藥性。

  總之,他喝了以后沒事,老巫婆卻死了。

  那之后,野狗開始了一個人流浪。

  翻倒巷的黑巫師們只需用一塊肉,幾顆糖,就能將他騙進自己的房子,在他身上實驗各種各樣的魔藥、魔法道具甚至人體實驗。

  他竟也平安無事的長大了。

  體內混雜的各項人體實驗留下的血脈,帶給了他強大的身體素質和抗魔性。

  讓他簡直跟個人形巨怪似的,一般巫師還真不是他對手。

  得知了野狗的這些往事,本森突然覺得,自己遭遇的所謂磨難也就那樣了。

  他還有什么資格不好好活下去呢?

  而想在巫師世界好好活下去,一根魔杖是必須的。

  剛好霍格沃茨迎來了開學季,在隔壁對角巷走來走去,毫無警惕心的小巫師們,無異于行走著的財寶。

  他很輕松就從一個小巫師的口袋里取走了一根魔杖。當時,那個小巫師正在大哭大鬧,讓他父親想辦法幫他悄悄帶根飛天掃帚進去。

  魔杖到手,本森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下來許多。

  接下來要考慮的是到底是重操舊業(yè),還是找蒙頓格斯那家伙算賬?

  還沒等他想清楚,一天晚上在破釜酒吧喝酒的時候,他聽到了一個重磅消息!

  那是一個喝醉了酒的豁牙老巫婆和一個滿臉皺紋的男巫,他們在角落里小聲討論著有關鄧布利多私生子的事情。

  就算本森沒去過霍格沃茨,鄧布利多的大名他還是知道的。

  八卦是人類的天性,他一下子豎起了耳朵,周圍人聲嘈雜,他只能聽見一些只言片語,不過這也足夠他還原出事情真相了。

  按照他們的描述,鄧布利多老渣男了,年輕的時候就是“只撩不娶”的忠實踐行者。

  比如居住在約克郡的伊麗莎白女士,還有居住在倫敦的麗莎女士,都宣稱曾和鄧布利多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經(jīng)歷。

  這些感情經(jīng)歷的結局大都以鄧布利多的不辭而別告終。

  甚至聽那個豁牙老太婆的說法,她年輕的時候也受到過鄧布利多的熱烈追求。

  如果不是她一眼分辨出渣男的真實面目,這個世界上又要多出一位受害者了。

  看了眼那老巫婆的尊榮,本森對此深表懷疑。

  而最新的受害者,據(jù)說是一個麻瓜女孩。

  鄧布利多都一百多歲了,居然還勾搭上了一個二十多歲的麻瓜女孩,真是個讓人羨慕……該死的渣男!

  而在鄧布利多照例拔吊跑路的時候,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麻瓜女孩已經(jīng)懷上了他的孩子。

  之后女孩含辛茹苦地撫養(yǎng)著孩子長大,可由于當時生產(chǎn)時落下的病根加上心情抑郁的緣故,很快就一病不起,臨終前將孩子送往了孤兒院,并給了他一個信物。

  還告訴他如果十一歲那年遇到了貓頭鷹傳信,就將那信物綁在貓頭鷹的腿上寄回去……

  本森如癡如醉地聽完這個故事,心中逐漸起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接下來的日子里,他在破釜酒吧附近找了個掃大街的工作,從早到晚監(jiān)視著這個地方。

  很快,他就找到了據(jù)說是鄧布利多私生子的家伙——一個叫做杰瑞的黑發(fā)男孩。

  第一眼看到男孩的時候,他內心是懷疑的。

  因為男孩有著一雙墨水一樣黑色的眼睛。

  他不知道鄧布利多年輕時的發(fā)色,可毫無疑問,他的眼睛是藍色的。

  也許他遺傳了母親的特征。

  抱著懷疑,他觀察著男孩的一舉一動。

  一開始男孩還經(jīng)常在外轉悠,可很快就變得深居簡出起來。

  經(jīng)常有一個中年人來找男孩,本森認出他是麗痕書店的經(jīng)理,他去面試的時候見過。

  看經(jīng)理面對男孩時那謙卑的樣子,簡直跟他印象中那個頤氣指使的家伙判若兩人。

  他嘗試著向破釜酒吧的老湯姆打聽,對方的回應是如果不想丟了小命就少管閑事。

  這下本森真的有些惶恐了,不過最終,好奇心和對出人頭地的向往戰(zhàn)勝了恐懼,他愈發(fā)關注起男孩的一舉一動來。

  直到一個陽光明媚的上午,男孩終于回到對角巷,他徑直前往了麗痕書店,出來的時候,手上多出了一個叮當作響的袋子。

  根據(jù)本森多年來的經(jīng)驗,那里面至少裝著一千個金加隆!

  干完這一票,起碼夠自己三年衣食無憂!

  男孩的身份當然不簡單,就算不是鄧布利多的私生子也相差不遠。

  那又有什么關系?

  拿到錢以后自己馬上改名換姓跑到國外去,就算鄧布利多也別想抓住自己!

  不過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男孩基本上很少出門,而以他的實力還不足以在破釜酒吧直接擄走男孩。

  眼看距離開學的時間越來越近,男孩隨時有可能將錢存進古靈閣,本森甚至以為自己的謀劃又要以失敗告終,機會終于來了。

  男孩出了破釜酒吧,搭乘著名為“地鐵”的麻瓜們的交通工具,來到一片舊城區(qū)。

  簡直是天助我也!

  本森心中狂喜,在一條死胡同里,他舉著魔杖對準了男孩。

  “小子,把手舉起來!”

  不對!我干嘛要用麻瓜們的說法?

  他臉上露出了一個扭曲的笑:“魂魄出竅!”

嚕啦天

今天也可能是單更,如果晚上沒更的話會在周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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