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日光的悄悄窺視之下,是萊恩·雷鳴揮舞著手中長劍的身姿。
作為一名伯爵的子嗣,學習劍術是必要的課程之一,而作為一名伯爵的次子,并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萊恩·雷鳴更是需要努力的修煉劍技,不然在未來的某一天,他的父親,蘭環(huán)伯爵領的領主,萊恩家族當代的族長,強大的英雄級戰(zhàn)士死后,整個萊恩家族便會陷入沒有英雄級戰(zhàn)士的僵局當中。
兩名負責守夜的護衛(wèi)打著哈欠一邊等待著晨班的護衛(wèi)們,一邊小聲討論著什么。
“這位二少爺可真努力,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在修煉劍技了”
另一名護衛(wèi)側著頭,低聲說道“那肯定的啊,咱們大少爺這么多年都沒有突破到英雄級,老爺早就對他失望了”
說完又左右看了看,確認了接班的護衛(wèi)還沒有來后,將聲音壓到了最低,如同蚊蟲聲一般在他身邊護衛(wèi)的耳邊說道“你不知道吧,我那天聽到老爺出征前自言自語的說,想著把領地交給咱們這位二少爺呢!”
“真的假的?”那名護衛(wèi)剛想著再追問什么,卻看到了接班的兩名護衛(wèi)正活動著身子朝著他們走來,兩人便連忙噓聲不再多說什么。
他們兩人和接班的兩人關系向來不好,真要被對面聽到了,跑到大少爺那邊說上幾句,那自己的小命都要保不住了。
要知道整個領地的人都認為下一任的伯爵是大少爺,真要有這種事情...
兩個護衛(wèi)對視一眼,渾身一抖,都不再多想什么,這種事情,他們還是躲遠些的好。
只是他們沒看到的是,在兩人的背后,城堡門口的拐角處,雷克斯正端著一份早餐,靜靜的站在那里。
如果這兩名護衛(wèi)能換一次班,在早上的時候值守一次就會知道,雷克斯和雷鳴兩人的感情很好,每天早上八點的時候,雷克斯都會親自端早餐給他的弟弟。
雷克斯心中也明白,自己怕是很難成為英雄級的戰(zhàn)士了,整個萊恩家族的未來戰(zhàn)力或許就要落在雷鳴的身上了。
只是...
雷克斯看著手中這份早餐,以及因為用力太大而導致雙手骨節(jié)都有些發(fā)白的雙手,用力的合上了雙眼。
等到專門計時的教堂撞響八點的鐘聲的時候,整個城堡都開始忙碌了起來,早已經(jīng)準備好一切的傭人們開始了忙碌的一天,而雷克斯自己也平復下了心情,掛上了和往常一樣的笑容走了出去。
早已經(jīng)換了人的兩名護衛(wèi)對著雷克斯行了一禮,然后看著雷克斯端著食物走到了雷鳴的面前,互相看了一眼,心中感嘆道“這兩位少爺?shù)母星檎婧茫 ?p> 雷克斯將食物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遞上毛巾說道“弟弟,修煉的怎么樣了?”
雷鳴擦著毛巾的手一停頓,搖了搖頭“還是差一些,父親說的那些數(shù)據(jù),我還有不少的差距。”
“沒事”雷克斯拍著他的腦袋說道“別太辛苦自己,你還年輕著呢。再說了,咱們父親的身體還健康的很呢?!?p> 雷鳴笑了笑沒有多說什么,他心中也有著自己的小算計,自己早一天成為英雄級的戰(zhàn)士,就能早一天獲得戰(zhàn)功,等到戰(zhàn)功足夠了,說不定能在尼斯那里獲得一塊小小的封地,成為一名實權貴族。
只是他們兩人都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父親,會在這一次的戰(zhàn)爭當中,遭受到一名強大獸人英雄的攻擊,重傷回到軍營當中,很快便回歸了光明神的懷抱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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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雜在這里的心里話,不容易被看到。
不知不覺已經(jīng)寫了兩個月了,而很有意思的是,我下面的這段話,其實早在第一個月的時候,就已經(jīng)寫好了(畢竟當時已經(jīng)20W字的存稿了)
我這個人,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玉樹臨風,家財萬貫,滿腹經(jīng)綸,學識淵博。
這些個詞語都和我不搭邊。
長相上,我不能說帥,但也扯不上丑,聲音五音不全唱歌靠吼,能喝酒但喝多了也醉,會抽煙好在沒有煙癮。不會武也不善墨。
奸懶饞滑我占懶饞,為此也沒少挨罵。好在偷雞摸狗我一樣不沾,到也問心無愧。
壞事基本不做,好事也沒多少,總的來說功德簿上沒我名,但惡人榜上我也上不去。
我這么一個人,丟進人群也不會找不到,畢竟身寬體胖,一個人占兩個人的位置,但要說讓人印象深刻,那確實很難。
沒什么太大的愛好,也就好個讀些雜書,小時候的雜書是童話故事,抱著本格林童話能看上一天。稍微大些了便喜歡看名著,四大名著讀了一圈,國外的也讀了不少,最后卻偏偏喜歡上了魯兵遜漂流記。
再后來就是網(wǎng)文時代,看了七八年,正版盜版都有,再后來短視頻的勃發(fā),讓社會進入了快節(jié)奏的時代,但我這種前朝遺老,卻還是喜歡看些慢熱文。只不過這種文也越來越少了。翻著翻著,我索性想著自己也寫寫看。
寫著寫著,就開始懷疑起自己了,寫文其實是一種需要天賦的工作,或者說所有的工作都需要天賦,只是有些工作需要的天賦占比不高,讓人忽視了。
而我這個人,其實是沒有什么天賦的。所以真的很感謝愿意閱讀我的小說,并且留言的諸位。
所以這本書,我還會慢慢的寫下去,努力的將我想要描繪的世界寫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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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神筆書生呂落第的話,也是我自己的想法?!?p> 我寫小說,是因為我想寫,我有一種想傾述的欲望。我的小說不可能有什么太大的價值,或者是特殊的意義,更不可能流芳百世。但至少,我能夠自得其樂。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我應該做什么了。我寫小說,是我這輩子做的第一次主動的選擇,自己的選擇。與內(nèi)心的充實與快樂相比,功名利祿算得了什么呢?
【以下同樣為神筆書生呂落第的話,也是我的想法?!?p> 哎呀,需要一支新的毛筆,得是湖州的。還要雙棉靴,一到晚上就覺得冷。還要有夜宵,一到半夜肚子餓得慌。最好呢,能有碗熱湯面,別忘了臥倆雞蛋啊,要流黃的。還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