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大楚法典》(下)
講完了土地和資源等方面的律法要求之外,駱永勝緊跟著提出了其他幾項核心的律法。
“自本法施行之后,大楚將全面取消奴籍,各官、商府邸家中不得私蓄家奴,如有確切需要用人者,則改為雇傭制,月給工錢,雇與被雇皆為雙方自愿行為,全面清查丁口戶籍,對隱戶、黑戶全部登記造冊。
若有其家中極度困難,不得不以賣身、賣子等行為換取錢財者,自本法施行之后,可以向當(dāng)?shù)匮瞄T申借一筆錢財,后可通過耕種...
講完了土地和資源等方面的律法要求之外,駱永勝緊跟著提出了其他幾項核心的律法。
“自本法施行之后,大楚將全面取消奴籍,各官、商府邸家中不得私蓄家奴,如有確切需要用人者,則改為雇傭制,月給工錢,雇與被雇皆為雙方自愿行為,全面清查丁口戶籍,對隱戶、黑戶全部登記造冊。
若有其家中極度困難,不得不以賣身、賣子等行為換取錢財者,自本法施行之后,可以向當(dāng)?shù)匮瞄T申借一筆錢財,后可通過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