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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就該盡點兒興:蔡瀾經(jīng)典散文

第9章 賣文不夠買酒錢

    十幾歲開始,就想學大人逛酒吧、上夜總會。零用錢僅夠逃學看電影,只好動腦筋去多賺幾個。

  體力勞動比不上人家,當時我瘦得像一支電燈桿。想想,唯有試試看寫東西到報館賺稿費。僥幸得到編輯先生采用,發(fā)表了一篇影評,結(jié)果膽子一大,跟著寫小品文,月底通知單寄到,懷著多么興奮的心情去領(lǐng)取稿費。

  當晚,帶了幾個同學拖著穿肯肯裙的少女到“西濱園”去玩了一陣子。她們作灰姑娘狀午夜前回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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