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然,大公司也不是沒有軟肋的,比如天耀集團。這間公司剛剛經(jīng)歷了股權(quán)并購與重組,正打算上市,如果在這個時候爆出任何對他們不利的消息。損失遠遠大于支付對方的版權(quán)費。
于是,胡幺便在原告常去的美容院辦了張卡,裝作打電話給對方略微點播了一下。她在確定對方聽到之后,就離開了。
然后,也就沒有然后了。天耀集團并沒有等到第二次庭審,便同意與原告和解,并同意支付原告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費。只因為原告在個人官方微博上將起訴書曬了出來。
事情過后,胡幺便沒有聯(lián)系蕭建安。她本人對于蕭建安那種不自信,又很自負的男人沒興趣。而蕭建安卻不這樣覺得,依然會動不動就約胡幺出去。最開始胡幺是拒絕的,但想著從蕭建安哪里可以得到一些天耀集團的動向,她也就一個月中抽一到兩天應(yīng)付他一下。
一次,天耀集團的年會活動,蕭建安希望胡幺能以他的女伴名義出席,胡幺委婉拒絕了。她并不希望與天耀集團在公開場合扯上什么關(guān)系,因為她雖然是高法的一名小書記員,但她的背后卻是整個高法經(jīng)濟庭,她不能給天耀集團抱上大腿的錯覺。不過,她雖然不去,但她卻給蕭建安推薦了一個人選。
馮寧,金燦燦的大學(xué)室友。目前在一家頗具規(guī)模的律師事務(wù)所工作,是個不但人美還十分有心計有手腕的女人。自從大學(xué)畢業(yè),馮寧就一直與金燦燦,也就是胡幺保持著友好的聯(lián)絡(luò)。因此,胡幺曾經(jīng)裝醉與馮寧說了被蕭建安糾纏的事情。馮寧當(dāng)時并沒有說什么,幾天后,便與胡幺說如果她不稀罕,不如讓給姐妹。胡幺欣然接受,于是,便想著趁這個機會促成好事。
其實,馮寧的目標(biāo)并不是蕭建安,而是孫天耀。胡幺對此心知肚明,她之所以愿意順?biāo)浦?,就是因為她樂見其成。胡幺一直覺得報復(fù)人并不需要自己動手,有時候惡人自有惡人磨效果更好。
蕭建安最開始還有些遲疑,不過,不知道出于怎樣的目的,他竟然同意了。
事后,蕭建安便就不再纏著胡幺了。胡幺猜測有可能是馮寧跟蕭建安說了什么,也有可能是蕭建安與馮寧真的走到一起了。不過,無論事情是怎樣的,她都不在乎,她只等著看戲。
一轉(zhuǎn)眼,胡幺在書記員的崗位上做了兩年,正式成為了一名助理審判員。雖然,工作內(nèi)容與法官差不多,但因為她師父年富力強需要她替班的機會不多,所以,她基本就是一個小跟班,偶爾寫寫判詞練練手。
這一天,她下班回家后,竟然意外的街道了馮寧的電話。電話里,馮寧哭著說,她分手了。胡幺對這樣的消息并不意外,只是好奇對手的另一方是誰?是蕭建安?還是孫天耀?不過,胡幺并沒有主動問,她在等馮寧自己說。果然,馮寧哭了一陣就提出晚上要去她家,胡幺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