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喪心病狂茍男女【13】:是不是該接著分財產(chǎn)了
劉翌對凌蓁這個說法顯然有些反應不及,愣了一會之后才順著她的話道:“就是這樣,就是這樣的。我回來之后看了心理醫(yī)生,他說我不適宜睹物思人……現(xiàn)在好了,你回來了,我終于可以回家住了——”
說著,劉翌就快步走進廚房,伸手想去拉凌蓁的手。
凌蓁順手就拿起了旁邊的大湯勺擋在身前:“你還打算在這里?。课疫€以為你回來是為了跟我討論接著分財產(chǎn)的事情的呢。”
“分、分財產(chǎn)?”
凌蓁像不認識似的盯著他看:“不是吧,你都跟郭書雅雙宿雙棲了,難道還不打算離婚嗎?”
“離什么婚?當然不離??!我不離婚!”劉翌反復強調(diào),“我當時是以為你已經(jīng)……所以才跟她……現(xiàn)在你平安回來了,那我當然還是要與你在一起的,你才是我老婆啊?!?p> 呵呵,說得好像真的一樣。
劉翌大睜著眼睛,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凌蓁,對于她似笑非笑的表情是既似曾相識又感覺到有些陌生。
對于凌蓁的尸體一直沒有被人找到這件事情他與郭書雅也討論過有沒有出現(xiàn)意外的可能,任何號稱萬無一失的計劃在實施的過程要是沒能全程掌控都始終難以讓人百分百踏實,萬一那么巧凌蓁被救起來了呢?
但是持續(xù)一個多月的杳無音訊,讓他們一直提起的心漸漸落回到肚子里,哪來的那么多萬一呢?
那個珊瑚洞是他與郭書雅千挑萬選過的,把凌蓁運過去丟進洞里時她還在昏迷中,用不了多久就會在漲潮中溺斃的。
即便她那么幸運能在被淹死之前醒來,還有第二重保險呢!
珊瑚洞的空腔能容納八|九個人沒錯,但是他仔細地檢查過了,那地方只有一個出口。而唯一的這個出口被他用精心設計過外型的石頭給卡得死死的。
以凌蓁那力氣,推是肯定推不開的。
砸的話,那洞里除了她之外就只有一些碎貝殼與魚骨頭,即便她能掰出一兩小塊珊瑚,又能頂什么事呢?
撞?凌蓁雖然比尋常的女人長得高挑,但是卻很瘦,不到一百斤的小身板,怎么可能撞得開那塊石頭?
所以自救是不可能的。而外力求援的話,那一片海域除了暗礁之外,只有一個孤伶伶的小荒島,島的面積小到連建個度假酒店都不夠地方,完全沒有開發(fā)的價值,輪船與游船都不會走那邊,何來的外力?
凌蓁肯定死定了。不是溺死就是餓死。
劉翌越來越篤定。
一開始他還偷偷摸摸,不肯與郭書雅在公開場合頻繁一起出現(xiàn),怕被凌蓁的父母或朋友看到,也怕被媒體拍到了引發(fā)對自己不利的輿論,但是慢慢地就放開了許多。凌蓁都死了,他再找一個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嗎?
難道還要他守著凌蓁的遺物過一輩子嗎?
不過這個念頭還是提醒了他,對于凌蓁的遺物,他保留得好好的,甚至連一些擺設的位置都盡量不去挪動。
如此,即便有人對他與郭書雅在一起的事進行攻擊,他把這些一展示,再請點水軍帶節(jié)奏引導一下輿論,人家就會覺得他對亡妻還是有情有義的,只是因為需要人照顧或者說需要人撫慰他的亡妻之痛,才與郭書雅走到了一起。
郭書雅不是也剛喪夫沒多久嗎?兩個悲痛的人抱團取暖,互相慰藉,總沒有人再忍心責難吧?
當然,實質(zhì)上,他不去動凌蓁的遺物與她生前的布置,還有一個原因是他總感覺到自從凌蓁不在之后,這屋子就陰森森的,讓他打心底里瘆得慌。心虛讓他心有顧忌。
幸好他這樣做了,否則要是凌蓁回來了發(fā)現(xiàn)這家里連她的痕跡都沒有了,他要怎么圓回去?還怎么哄她回心轉(zhuǎn)意?
但是一心登堂入室揚眉吐氣的郭書雅總是對于他在凌蓁死了之后還怕她的舉動感覺到不滿,每次過來總要鬧出些諸如故意打碎凌蓁買的花瓶、打碎她擺在書桌上的夫妻倆人的照片相框之類的幺蛾子。
所以現(xiàn)在他更多地都是往她那邊去,避免回到這里來。
今天他會回來是因為快換季了,他回來收拾幾件衣服拿過去郭書雅那邊的,沒想到——
意外來得如此猝不及防。
劉翌緊張地觀察著凌蓁的反應。
她會接受他的說辭嗎?
她能回心轉(zhuǎn)意暫時不再提離婚分產(chǎn)的事嗎?
從法律上的角度來講,凌蓁只是失蹤,并沒有確認死亡,所以在名義上他們還是夫妻。郭書雅一直想對凌蓁取而代之,之所以同意他不趁著這個機會提出解除他與凌蓁的婚姻關系,是因為目前這樣的狀況對于他來說是最好的。
不管是凌蓁確認死亡,還是他在她失蹤期間提出離婚,都避免不了他需要分出一部分的財產(chǎn)給凌家二老這個結(jié)果。
凌蓁確認死亡,他需要跟凌家二老分她的遺產(chǎn),會失去四分之一的身家。
與失蹤的凌蓁解除婚姻關系,他需要分一半財產(chǎn)給凌蓁,凌蓁不在,這筆財產(chǎn)就落到了凌家二老的頭上。這樣他何必冒險策劃出害死凌蓁這件事來?
所以雖然他們的內(nèi)心一直想確認凌蓁是不是真的死了,但是卻采取的是一種“順其自然”的態(tài)度,如果外界真的發(fā)現(xiàn)凌蓁死了最好,如果沒發(fā)現(xiàn),他們也不會在當中起推波助瀾的作用,引導別人去發(fā)現(xiàn)凌蓁葬身的地方。
否則只需要花點錢在網(wǎng)絡上透露些許消息,匿名發(fā)一兩個似是而非的推導帖,自然就能引起一些吃飽了飯沒事干只想吸引眼球的人跑到“推導出的位置”去尋奇探險,就能印證凌蓁的死亡。
可能他為什么要這樣做呢?
對于劉翌來說,與其身家被分掉一半,他寧愿舍棄四分之一。但是若有可能,他是多一分都不愿意分出去的。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凌蓁這種情況,失蹤滿兩年后才可以申請宣告死亡,即便凌家那兩個老的能抹下臉來跟他爭產(chǎn),那也是兩年后的事情了。
有這時間,又沒有人盯著,他肯定能夠完全不著痕跡地把公司里的資產(chǎn)給轉(zhuǎn)移完。
到時凌蓁再有遺產(chǎn),也不過是一兩套房子的一半產(chǎn)權罷了。
本來打算得好好的,現(xiàn)在這一切都成空了。
看著劉翌變幻不斷的神情,凌蓁緩緩一笑:“原來你還記得我是你老婆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