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榜之后,中舉者照例要入謝主考官,蘇洵攜二子進翰林院,來謝歐陽修,來謝梅堯臣。
宋沿唐制設(shè)學(xué)士院,也稱翰林學(xué)士院,亦稱翰林院。作為皇帝的顧問,翰林學(xué)士正三品,不任其他官職,專司草擬內(nèi)制之職,例帶知制誥銜,宰相多選自之。
翰林學(xué)士歐陽修,在任上做得風(fēng)生水起,用假寐藏住憂心,一任草木枯敗,從容壓住虛掩他的飄風(fēng),日子滋潤勝過宰輔與神仙:“嘗謂宰輔有任責(zé)之憂,神仙無爵祿之寵。既都榮顯,又享清閑,而兼有天人之樂者,惟學(xué)士也。”
學(xué)士此言也非虛擬,后世馮夢龍在《古今譚概》中所記“書馬犬事”,撫摸舊的輪廓,微妙處,寒枝翅晚,或能揮開記憶中的一曲舊調(diào),不曾蹉跎過:
歐陽公在翰林時,常與同院出游,有奔馬斃犬,公曰:“試書其一事?!?p> 一曰:“有犬臥于通衢,逸馬蹄而殺之?!?p> 一曰:“有馬逸于街衢,臥犬遭之而斃?!?p> 公曰:“使子修史,萬卷未已也。”
曰:“內(nèi)翰云何?”
公曰:“逸馬殺犬于道。”相與一笑。
父子三人被引領(lǐng)進入書房,只見正當(dāng)中椅子上坐著一個人“歐人瘦小、臉蒼白、眼(高度)近視。面白過耳,唇不包齒?!保▌⑿〈ā镀分袊娜恕罚W陽修長相不如人意,早就成了小酒館里,舉子們煮酒圍爐的談資。據(jù)說當(dāng)年歐公剛中進士,欲拜謝主考官、富豪晏殊。當(dāng)日,歐公乘興而去,恭候主考大人多時,車至,不料晏殊只隔著簾子,遠遠地瞟了一眼,見歐陽修長相實在“抱歉”,于是徑直駕車絕塵而去,不留見面的機會…。
故事被錄在北宋筆記文集《默記》中:“晏元獻以前兩府作御史中丞,知貢舉,出司空掌輿地之圖賦。既而舉人上請者,皆不契元獻之意。最后,一目眊瘦弱少年獨至簾前……少年舉人,乃歐陽公也,是榜為省元……”晏殊以歐公為“目眊瘦弱少年”,高度近視且瘦弱。但蘇軾不覺得眼前的這張面孔有多么“抱歉”,倒更多些有趣、莊嚴、和藹。
挨著歐陽修,右邊的一排椅子上坐著四五個翰林院同僚。上首一人“如深山道人,草衣木食,王公大人見之,不覺屈膝?!毕氡厥巧袝脊賳T外郎梅堯臣了。不同與眼前的形象,蘇軾心里的梅公卻是另一面,愛女情真,泣血人生:“其喜也笑,不知其樂;其怒也啼,不知其悲;動舌而未能言,無口過;動股而未能行,無蹈危;飲乳無犯食之禁;愛惡無有情之系?!保穲虺肌缎∨Q稱磚銘》)
三人急忙上前施禮,歐公及眾人紛紛起身還禮,向蘇洵道:恭喜蘇兄,二令郎高中!蘇洵忙道:“慚愧慚愧,若不仰仗各位大人提攜,犬子怎會有今日?!?p> “到底還是令郎的文章好啊”梅圣俞贊道。引領(lǐng)蘇家父子落在左邊的一溜椅子上。
下屬獻茶后,梅圣俞按耐不住,急于想解開他腦際中那個纏繞多日的密碼,還沒等三人坐穩(wěn),開口便向蘇軾問道:蘇大公子,恕梅某唐突,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此見于何書?
于官場應(yīng)對,老泉或許有些經(jīng)歷,卻也夠不上老手。突圍樽俎折沖,全在靈動機智。在來這里前,父子三人在寓所也模擬了各種應(yīng)對之策。卻不料都官梅上來就發(fā)此一問,枝節(jié)橫生。蘇洵心下不悅,“我等還沒熱身,你老梅就出絕招,實在不講武德!”,正欲起身進行搪塞,替大兒子接下這一劍勢。旁邊的蘇軾暗自按住了老泉的手,穩(wěn)穩(wěn)站起,躬身回道:
“事在《三國志·孔融傳》注。”
見老友如此直接,雖不是故意,給人感覺下馬以威,出乎歐陽修意料。歐公忙吩咐侍從:“快取書來!”一邊圓還道:“公子有所不知,自那天圣俞公選取公子文章,以此典故示某,我二人均不知出處,某故說‘此郎必有所據(jù),更恨吾輩不能記耳’,今日看來此言不虛?!?p> 翰林院最不缺的就是故紙典籍,話音剛落,下屬已經(jīng)呈上《三國志.孔融傳》。歐公翻書,梅公在一旁照看,專注的神情生怕錯漏錙銖?!犊兹趥鳌愤@章,沒幾頁便翻完了,也沒見蘇軾說的那個典故。二人放下書,正疑惑間,蘇軾忙又躬身解釋道:
“曹操滅袁紹,以袁熙妻賜其子丕??兹谠唬骸粑渫醴ゼq,以妲己賜周公。’
操驚問何經(jīng)見,融曰:‘以今日之事觀之,意其如此?!?p> 堯、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
雖則在言詞上,二人感覺有點兒被戲耍,但蘇軾那一雙眸子所透露的,并無戲耍之意,只有自信。
“典故雖為公子杜撰,但其立論,則全然契合我輩所求之‘明德慎罰’?!泵肥ビ嵝煨斓馈?p> “二位賢師誤會了,其實這‘三宥’還是有所本的”,蘇軾再次躬身答道。
哦,和諧的氣氛頓時凝固,話語在空氣中碰撞、打結(jié),蘇軾的語調(diào)時緩時急,調(diào)動著聽者的情緒?!啊吨芏Y.秋官.司刺》有云,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贊司寇聽訟獄?!?p> “三刺,一刺曰訊群臣,再刺曰訊群吏,三刺曰訊萬民。
三宥,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
三赦,一赦曰弱幼,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
“一擊即中\(zhòng)準確地應(yīng)用語調(diào)\把握節(jié)奏中少有的延時、停頓\又不忘即興而來的詞語\嵌入一顆星\照耀整個馬場……”
歐陽修雖有看過千帆的定力,但眼前這個年輕人,還是給了他的靈魂以迎合的戰(zhàn)栗:“蘇公子,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p> 蘇軾所言的“三刺、三宥和三赦”,是先秦司法的一種程序。
先賢認為,“人命至重,難生易殺,氣絕不續(xù)者也,是以圣賢重之”。生命無二,死刑乃大辟之刑,一旦錯殺,無可逆轉(zhuǎn)。是故先秦之時,已立“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jīng)”的司法原則,即疑罪從輕、從無。又別設(shè)“司刺”一職,“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贊司寇聽獄訟”。
“三刺”,是死刑定案時,有司如遇案情有疑,罪名難決,或事關(guān)重大,則須召集三組陪審員—士大夫、眾吏、庶民,共同聽審。群士坐于法庭之左,群吏坐于法庭之右,眾庶坐于法庭之前。以其意見決之。
“三宥”,三種罪行可從輕發(fā)落。漢代鄭玄的《周禮注》,“不識”,乃指將陌生人甲誤作仇人乙殺傷;“過失”,過失傷害、殺人;“遺忘”則是殺人于未知情。
“三赦”,三類人如犯死罪,應(yīng)獲赦免,不施以極刑:幼弱,為服刑人員;老旄,為八十歲以上的老人;蠢愚,為缺乏行為能力的智障人士。
由是,有司如遇富有爭議的死刑案件,將會被要求啟動“三刺”的程序,并甄別是否屬于“三宥”、“三赦”的范圍。這個程序,由“司刺”的法官負責(zé)。只有當(dāng)來自貴族、眾吏、庶民的三組陪審員,都確認犯人的死刑罪名成立,且排除了“三宥”、“三赦”的適用性時,方可施以刑殺:“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后刑殺?!比绱颂帥Q一個死囚,方顯司法的正義,方能衡平顧及情、理、法,方能讓人口服心服。
秦代周后,“三刺、三宥、三赦”也不復(fù)存在。然則“慎殺恤刑”一直為歷代傳承。宋代更以“回向三代”為志,“慎刑”不可動搖。在這一原則之下,宋朝司法形成了一套隱蔽的防止錯殺的司法程序,包括“錄問”、“翻異別勘”、“鞫讞分司”等設(shè)置。(《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