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歷史考》記載:
貞觀七年,初夏,杜荷與司徒王珪等人在資本主義萌芽的發(fā)端之際,簽署了第一份不平等條約,條約內(nèi)容主要是割地、賠款兩項,此條約不知所蹤,據(jù)傳被杜荷帶去北美大陸的路上,遭遇風浪損壞,但條約簽訂后,杜荷收獲白銀達千兩,土地達500畝之多……這份條約在永寧坊附近簽署,所以被后世史學家稱為《永寧條約》,也是杜荷人生中簽署的第一份不平等條約,當然,據(jù)史學家考證,杜荷一生簽署...
《新唐歷史考》記載:
貞觀七年,初夏,杜荷與司徒王珪等人在資本主義萌芽的發(fā)端之際,簽署了第一份不平等條約,條約內(nèi)容主要是割地、賠款兩項,此條約不知所蹤,據(jù)傳被杜荷帶去北美大陸的路上,遭遇風浪損壞,但條約簽訂后,杜荷收獲白銀達千兩,土地達500畝之多……這份條約在永寧坊附近簽署,所以被后世史學家稱為《永寧條約》,也是杜荷人生中簽署的第一份不平等條約,當然,據(jù)史學家考證,杜荷一生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