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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末年梟雄志

九百三十 崔琰也成了堅(jiān)定的加稅支持者

東漢末年梟雄志 御炎 3028 2020-03-09 11:01:00

  郭某人下發(fā)的第一道圣旨就是對(duì)禮部尚書崔琰的處置方法。

  禮部尚書崔琰因?yàn)楣芙套迦藷o方,釀成大錯(cuò),被皇帝下令罰俸兩年,降爵一級(jí),從二等伯降爵為三等伯,削減食邑兩百戶。

  念及本人對(duì)此事“毫不知情”,且“大義滅親”及時(shí),所以不予其他懲處,令他好好反省自己的過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許再次犯錯(cuò)。

  他還是禮部尚書,還是掌握著公府復(fù)試的權(quán)力。

  沒有按照輿論所預(yù)計(jì)的那樣被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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