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如今他身上被貼上太子一黨的標(biāo)簽,自然只能與太子爺共進(jìn)退。
而皇阿瑪那兒,他則是將關(guān)于首輔納蘭明珠的罪證,八百里加急送到了養(yǎng)心殿。
剩下的事情,已經(jīng)超出了他能處理的范圍,就看東宮和養(yǎng)心殿是如何博弈了。
但有一條,納蘭明珠必須死!
在太子爺和皇阿瑪?shù)碾p重夾擊之下,即使他僥幸逃過一劫,也要付出慘烈百倍的代價!
“吃塊醋魚?!?p> 李金桂瞧著四爺在沉思...
胖頭漁
名將岳鐘琪: 岳鍾琪(1686年11月8日—1754年),字東美,號容齋,四川成都人,原籍涼州莊浪(今蘭州永登)。岳飛二十一世孫,四川提督岳升龍之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時期名將。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岳鐘琪年及弱冠,遵照父命,迎娶宋秀之女為妻。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岳鐘琪捐官做了候補(bǔ)知府。 康熙五十年(1711年),由于邊地戰(zhàn)事頻仍,準(zhǔn)噶爾汗國屢屢騷擾邊民,為了平息叛亂,加之自己自幼喜愛軍事。岳鐘琪毅然請求由文職改作武職,作了四川松潘鎮(zhèn)中軍游擊,從此踏上戎馬生涯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