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國棟跟黃亦玫吃飯時,一共 6 次,有 5 次都沒讓黃亦玫點菜。第一次是在兩人定情后一起去西餐廳吃飯,黃亦玫表示“你定”,莊國棟決定吃魚,這頓飯沒吃成,因為莊國棟沒在媽媽面前承認黃亦玫的身份。第二次是黃亦玫去法國找莊國棟,黃亦玫點了“白酒燴青口”,但莊國棟以時間緊迫為由,建議改吃三明治,黃亦玫未反對。第四次莊國棟從法國回來,阻止黃亦玫結(jié)婚,沒給黃亦玫看菜單,自以為是點了菜。第五次莊國棟邀請離婚后的黃亦玫吃飯,沒征求她的意見,直接定了法餐。第六次莊國棟邀請黃亦玫吃法餐,開始等著黃亦玫點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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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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